解除收养关系后不需要继续承担抚养费。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所以养父母无需再对养子女支付抚养费,养子女的抚养费应有其亲生父母支付,但是养父母愿意继续支付的,法律也不会加以阻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