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国标的电瓶车不能上路。原因如下:
1、是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非国标三、四轮电动车不按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规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2、是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非国标三、四轮电动车在操作稳定性、制动稳定性、车辆碰撞安全性等方面与普通汽车有较大差距。由于安全性能低、防护措施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极易伤亡;
3、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无保障。由于非国标三、四轮电动车无法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很有可能要驾驶人本身来承担高额的医疗及赔偿费用。
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现行主要技术性能要求如下: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综上所述,不是新国标电动车是否能够上路行驶,是要看每个地方的规定的,因为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就属于是超标电动车,而这样的电动车一般都会设置一个过渡时间,在过渡期内是可以上路行驶的,但是一旦过了过渡期,就不可以再继续上路行驶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
(一)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三)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五十七条
(一)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二)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三)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四)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