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旦员工入职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公司就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但是有时候公司想节省用人成本,就想通过各种手段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于是就会出现让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这种情况。
当然有的时候也不是公司不愿意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在老家已经连续缴纳了多年社保,不愿意在新的城市重新缴纳,希望公司将社保换成补贴发放,那么公司同意了并且也是让员工签署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
对于上述两种情况,没有缴纳社保的过错有的在个人、有的在公司,那么因未缴纳社保引起的各种纠纷应当如何解决呢?
一、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能否要求公司补缴?
根据王律师上面提到的两种情况,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既可能是员工的过错也可能是公司的过错,但是从法律规定来看,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属于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任何一方的决定而免除。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是“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而非“可以”。因此,如果员工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要求公司补缴社保,那么无论是谁的过错,只要员工去社保局投诉要求补缴,那么公司必须要给员工补缴从入职以来到投诉之日期间的社保。
这里大家有没有注意,王律师提到的是去社保局投诉而不是去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日常咨询中,王律师经常能看到劳动者跑去劳动仲裁问如何补缴社保,又或者直接在仲裁申请书上的仲裁请求上写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其实大家都跑错了地方。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也就是说,补缴社保,必须要由社保部门处理,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对于社保纠纷是不予受理的。
二、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能否要求支付医疗费?
还是那句话,公司给员工交纳社保是法律要求的强制义务,公司没给员工缴纳社保导致员工看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公司承担。但是,我们都知道看病报销是有一定限制的,只有部分金额是属于社保报销的部分,因此公司也只对社保报销部分的医疗费用承担责任。
三、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有些不给员工交纳社保的公司经常认为,只要员工不去提,那么补缴社保、支付医疗费这些可能都不会发生。但是这些公司忘了社会保险里最重要的一个险种:工伤保险。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员工一旦认定工伤,这名员工本来可以由社保统筹基金赔付的工伤损失将全部由公司承担。一名员工每个月的社保对于企业来说看似是一笔不小的用人成本,但是跟工伤赔付的金额相比,几乎是小巫见大巫,因此奉劝各中小企业,千万别算计半天,结果因小失大。
四、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被迫离职要求经济补偿吗?
跟上面的情况不同,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是否能要求经济补偿必须要分情况而定。
若是公司违法不给员工缴纳社保,那么员工必须要先通知公司补缴,通知后公司仍不补缴的,员工才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去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若是员工自己不愿缴纳社保,且公司拿出了员工自己签署的《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那员工是无法以此为由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因为劳动者自己放弃缴纳社保是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其应当对自己的选择承担相应的后果。一名员工不能既想方便自己,又想按照《劳动合同法》去索要经济补偿。
王律师这里也多说一句,《劳动合同法》制订的初衷是为了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任何一方都不能将法律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用工,劳动者也应当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去提供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