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施工合同中,就支付工程款而言,债权人和债务人分别是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因为施工合同债是发生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债。施工合同的义务主要是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款。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对于支付工程款则相反。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 第三条 解决已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标准:
(一)财务结清,即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已经偿还拖欠工程款的;
(二)合同结清,即双方经过协商签订还款合同并经过公证的(进入司法程序的除外);
(三)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经过判决并执行的;
(四)中央有关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有明确政策规定可对拖欠工程款予以核销,或经过审计部门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核减,以及社会中介机构(承发包双方认可)认定应予核减的工程拖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