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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超速50%怎么处理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机动车超速50%处500元罚款。

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扣12分。

超速扣分标准:

1、超速10%以上未到20%,处50元罚款并扣3分;

2、超速20%以上未到30%,处50元罚款并扣6分;

3、超速30%以上未到50%,处200元罚款并扣6分;

4、超速50%以上未到70%,处1000元罚款并扣12分,可并处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

5、超速70%,处2000元罚款并扣12分,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普通车辆高速公路罚款扣分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

中型以上客货车、营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车等特殊车辆参照其特殊规定。

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相关的规定处罚。有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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