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婚前财产公证该注意哪些问题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财产公证到哪办理
财产公证到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办理如下:
1、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2、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权利证明,财产协议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当事人需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个人的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起草好的协议书;
3、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等相关事项进行询问并告知相关的法律义务,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公证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
4、最后公证机关出公证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