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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调解条件是什么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明确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理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时要适用调解优先的原则,对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要依法调解。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有关规定,对不适用调解处理的殴打他人案件作了明确规定:雇凶伤害他人的;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结伙(聚众)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累犯;多次殴打他人的,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殴打他人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殴打他人立案标准为: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行为人由以上行为的,治人轻微伤的,给予其相应的治安处罚,对于造成轻伤以上情形的,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其公安机关即可立案追诉。"

殴打他人判几年

殴打他人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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