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无权领取丧葬费 。单位支付的死亡的退休职工丧葬费、抚恤金应该由谁领取,法律上并无具体规定,丧葬费和抚恤金虽然不是遗产,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由死亡退休职工的法定继承人领取,孙女并不是法定继承人。
一、丧葬费如何领取?
丧葬费的领取方式如下:
1、由逝者的直系亲属携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亲属证明、社保卡等到当地人社局办事窗口办理领取手续;
2、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来领取。
二、老人去世后丧葬费领取需不需要女儿签字?
如果老人是企业退休职工的话领取丧葬费只要求是老人的亲属带上与老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老人的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在者单位调档。拿上死者的火化证、差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办公室结算。虽然没规定所有亲属都得签字,但最好和老人其他子女都说一声比较好。
综上所述,丧葬费是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在工伤死亡事故中,用人单位就要赔偿丧葬费。丧葬费不属于我国法律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