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数额、未遂和年龄因素都会影响定罪与处罚。盗窃包括有形和无形财物,如电话账号盗用和盗窃非法所得。对于盗窃自己家或近亲属财物的情况,一般不会按犯罪处理,但在必要时会有所区别对待。
法律分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已窃取的公私财物数额。
(二)已经着手实行盗窃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是盗窃未遂。
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明确以巨额现款、国家珍贵文物或者贵重物品等为盗窃目标的,也应定罪并依法处罚。
(三)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惯窃罪或者盗窃数额巨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应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盗窃的公私财物,既指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
盗用他人长途电话账号、码号造成损失,盗窃他人非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五)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
拓展延伸
盗窃金额不同,判刑如何变化?
盗窃金额不同,判刑如何变化?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的刑罚幅度与盗窃金额直接相关。一般情况下,盗窃1000到2000元的案件属于数额较小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可能会被判处轻罪,如拘役、罚金等。然而,盗窃金额超过一定数额,如2000元以上,就可能构成盗窃罪,刑罚将更为严厉,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的判决。因此,根据盗窃金额的不同,判刑也会有所变化,金额越大,刑罚可能越重。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判决时还会考虑被告人的前科情况、犯罪动机等因素,以综合评判刑罚。以上仅为一般情况,具体判决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定夺。
结语
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盗窃数额与刑罚相关,金额越大,刑罚可能越重。盗窃未遂也应定罪处罚,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满16岁的人犯惯窃罪或盗窃数额巨大者,应从轻或减轻处罚。盗窃行为不仅包括有形财物,还包括无形财物。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财物一般不按犯罪处理,但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也应有所区别对待。判决时,法院将综合考虑金额、前科、犯罪动机等因素。以上为一般情况,具体判决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定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五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