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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1、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2、因受托人死亡、铁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

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一、无偿委托合同由受托人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必须是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无偿性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过错程度只有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并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就是说,如果受托人只是轻微过失,因为受托处理事务又是无偿性的,受托人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异地签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异地签合同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合同的签订。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的事项,受托人会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铁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直终止的除外。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五条,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六条,因受托人死亡、丧铁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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