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必须基于双方自愿,如果一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就不应再调解。
所以原告可以不去,法庭也无法调解。
调解不是诉讼必经程序,开庭调解对方不来,无法进行法庭调解,会择日宣判。可以不去,法院对民事案件的调解是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如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可以不出席调解会议。调解一方不到场是没有办法调解的。由于调解制度没有强制力,是基于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一方不到场是无法进行调解的,当事人可以提出仲裁或者诉讼解决。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给,在45天内会通知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
然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整个诉前调解过程,类似于一场法院谈话,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第一次诉讼等问题。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调解失败的话,法院也会开出交纳诉讼费的单据给原告,让原告预先缴纳相关费用,案件算是立案成功。在北京,进行诉前调解较多的是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于离婚的案件,原则上都会进行诉前调解,其他的法院进行庭前调解的可能性比较大。
1、收到法院的诉前调解短信,可以本人不去的。法院的调解,应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如果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有权不调解,所以也就不去法院进行调解的。
2、可以让律师代为办理调解。
如果你对代理律师进行了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进行调解等授权)的,则可以直接由律师代理当事人参与调解,当事人本人可以不去。代理律师所签的调解协议对当事人 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
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