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户主去世,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
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
3、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一、如何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办理遗产过户手续的程序:
1、继承人去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注销被继承人的户籍,并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由继承人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并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领取新的房产证。
二、办理房产继承的方式有几种
办理房产继承有以下三种方式:
1、自行提供材料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房产继承的流程如下: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其中包括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