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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卖方拖延不过户怎么办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二手房买方拖延不过户卖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办理过户登记,或者协商约定过户期限,买方逾期不履行的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房东如何处理违约?

二手房东违约,首先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构成根本违约时,买方可以解除二手房购房合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哪些陷阱

买二手房过程中容易出现以下陷阱:

(1)卖方隐瞒房屋真实信息;卖方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诉讼。

对此,买方可以在买房前向物业、邻居了解情况,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

(2)房价上涨卖方毁约;有些卖方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买方只好将之起诉至法院。

对此,买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下跌等因素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3)违约责任不明确;格式合同内容极不公平,体现在回避责任。

一般都是规定买方和卖方的责任,而没有中介公司的责任,严重违背合同要合理分配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一旦发生违约,利益受损方维权相对比较困难。

三、草签合同能退首付吗?

草签合同后,如果因出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成立或者卖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可以要求出卖方退回首付;但是买方有违约行为的,首付款不一定能全部退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零八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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