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拖着不过户的处理办法:
1、为了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拒绝办理过户的原因;
2、了解真实情况后,如果坚持买套房,可以尝试双方协商;
3、协商不成,买方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赔偿损失;
4、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通常在购房协议中,会明确出卖人有义务按时配合过户。即使购房协议中没有详细约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卖人必须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另外,无论是否有合同,双方都可以协商解决。
一、二手房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1、卖方逾期交房怎么办?
除了一些特别的事由,比如买方未付清尾款等原因,卖方都必须遵照合同约定及时给买方交付房屋。若卖方逾期腾房,那么买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或者主张因为逾期交房增加的租房费用赔偿。
2、卖方逾期过户怎么办?
在房价出现波动的时期,一些卖家会不惜违约,通过拖延过户时间,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等方式意图破坏原来的买卖合同,达到毁约的目的。遇到这种情况,买方可以及时起诉对方,同时对房屋申请财产保存等。
3、房屋质量有问题怎么办?
一般有三种情况:
第一,如果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卖方已经明确如实告知买方房子的质量情况,买方据此得到优惠价格。房子过户后,买方又以此对卖方主张赔偿责任的,卖方可以不承担责任。
第二,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那么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第三,卖方已经把房屋真实情况告知中介,但中介基于促成交易的考虑而没有如实告知买方的。那么买方可以向房屋中介公司主张赔偿责任。
二、二手房买卖中出现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