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如何才能判离婚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也是法院经常认可的证据。

一、报警记录。这种报警行为可以由受害者自己做,也可以由听到或看到家庭暴力的邻居做。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后,通常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如果暴力正在进行,他们会阻止暴力。如果暴力结束,警察会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详细询问事件的具体情况,并记录双方的陈述。这是报警记录。这份报警记录是反映家庭暴力的最佳证据。因为是公权力机关做的,证据效力比较高。如果受害者在暴力期间无法报警,可以在暴力结束后的最短时间内拨打110或到派出所报警,并制作相关记录。

二、验伤报告。家庭暴力一般要求造成轻伤以上结果,因此家庭暴力验伤报告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在遭受家庭暴力报警后,警方通常会向受害者出具专门的伤害检查申请表,到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进行伤害鉴定。如无报警,受害方也可自行到医院验伤,将伤情报告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保存下来。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将自己的受伤情况拍成照片保存。值得提醒的是,受害者自行检查的报告和照片没有专门司法鉴定机关出具的检查报告有效,对方一般在法庭上否认受害者自己的检查报告和照片,可以说是受害者自己意外受伤造成的。

三、证人证言。住在经常暴力家庭旁边的邻居通常对暴力有一定的了解。请知道愿意作证的邻居,在法庭上作证,证人的证言会成为认可家庭暴力的好证据。经历过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通常会寻求居委会等调解组织的帮助,调解组织的人员也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存在出庭作证。

四、认错书。家庭暴力通常经历一个紧张期、爆发期和蜜月期。施暴者施暴后,蜜月期通常会有遗憾。此时,他们会写下悔过书,保证不再动手,以求受害者原谅。但只要打开手,绝对不会就此罢休,家庭暴力将成为这个家庭的家常便饭。施暴者写的认错书会成为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受害者必须妥善保管。在认错书中,最好让施暴者写清楚家庭暴力的次数和时间,这样更方便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