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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报销哪些材料必须要?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注意事项

1、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2、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一些车主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3、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

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和理赔证件不全等,保险公司一般会加扣免赔率。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主要针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对于自燃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并不起作用。

4、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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