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只要再就业的单位,与你领取失业金是同一个城市,无需个人办理。只要再就业与新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确定了劳动关系,单位到社保办理你的社保增员手续后,你的失业金自然就终止发放了。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