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累计应发税前薪资—累计个税起征点—累计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