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打工老板不给钱,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与老板沟通:首先可以与老板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在沟通过程中,应保持冷静,表达清晰,避免情绪化的言行;
2、寻求劳动仲裁:如果与老板沟通无果,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在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下,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老板支付拖欠的工资;
3、咨询律师:如果劳动仲裁无效,可以咨询律师,寻求法律诉讼的途径。在法律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劳动合同等,以证明老板的违法行为;
4、组织维权:如果多个工人遇到类似问题,可以组织起来维权,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网络、媒体等途径曝光老板的违法行为,增加舆论压力。
在处理北京打工老板不给钱的问题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要准备自己与老板签订的劳动合同,以证明自己的受雇关系和工资支付标准;
2、工资支付记录:要准备自己的工资支付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工资支付情况;
3、拖欠工资证明:要准备证明自己工资被拖欠的证明,如曾经向老板提出要求支付工资的书面记录、邮件、短信等;
4、证人证言:如果有其他同事或目击者可以作为证人,证明自己的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可以准备证人证言;
5、其他证据:如老板的承诺书、相关法律法规等证据,可以作为证明自己的工资被拖欠的补充材料。
综上所述,在处理老板不支付工资的问题时,应注意合法合规,避免采取过激或不合法的手段。同时,要保留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