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理相关手续后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对于公司之前的债务,此时需通知公司债权人,要是债权人不同意公司转让的话,就可以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而在公司进行转让后,公司原有的债务应由转让后的公司进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