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土地租赁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下旗村十九组车道口承包地亩出租给乙方。四至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东至地界、西至地界、南至官道坝下、北至河边。
二、租赁期限:自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至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计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每年租金按亩产玉米折价计算,该块地每年亩产玉米斤,玉米单价按当年粮站收购最高价格确定。按上述方式确定的租金数额,乙方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甲方。
四、乙方承租的土地只限用于养殖、种植、生产有机肥等,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但可以建临建房。
五、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负责拆除临建房等设施,恢复耕种条件。
六、租赁期限内,如果因政府规划等原因征用该处土地,地上附着物和经营损失补偿归乙方,土地补偿归甲方。
七、乙方租赁土地进行经营所发生的民事行为与甲方无关,乙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