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生儿报户口需要准备的材料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上海新生儿报户口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户主;
2、亲属;
3、抚养人等人;
4、携带婴儿出生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
5、本人户口本;
6、身份证等材料,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新生儿,就是指的是胎儿娩出母体并自脐带结扎起,至出生后未满28天这一段时间的婴儿。宝宝出生后, 应尽早进行哺乳,这样可以促进母亲乳汁分泌。新生儿健康应具有十个方面的标准,自主呼吸必备条件,需要注意初次呼吸注意的事项以及体检、常见病等。新生儿降生后先啼哭数声,后开始用肺呼吸。头两周每分钟呼吸40-50次。新生儿的脉搏以每分钟120-140次为正常。新生儿的正常体重为3000-4000克,低于2500克属于未成熟儿。新生儿头两天大便呈黑色绿粘笛状,无气味。喂奶后逐渐转为黄色(金黄色或浅黄色)。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