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丙方于 年 月在甲方借款万元,该借款由丙方用自己所有的房产(产权登记证分别为“
”)为该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丙方至今仍下欠甲方借款本金 万元。丙方为清偿甲方借款本息,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丙双方一致同意将丙方抵押给甲方的房产交由乙方进行拍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丙方所欠甲方借款本息。
二、乙方同意接受甲、丙方的委托,对乙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三方同意该抵押资产的拍卖底价为 万元。若首次拍卖流标,由三方议定底价,未经甲方同意,乙、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拍卖底价。
三、乙方保证:本次拍卖所得全部价款存入甲方指定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在优先支付丙方所欠甲方借款本息后,剩余款项交付给丙方,乙方违反本保证,未将拍卖价款优先拨付给甲方的,由乙方对丙方所借欠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乙、丙双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降低拍卖底价,致使拍卖价款不能完全清偿丙方所欠借款本息的,由乙、丙双方对未能清偿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乙、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将价款支付给甲方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丙双方注销抵押房产登记,以便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不承担房产过户费用。
六、以上标的物拍卖期限从三方签字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
丙方: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