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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预购房合同书 篇9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甲方(卖 方): 身份证号码:甲方的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 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的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中介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房地产基本情况

  经丙方居间促成,甲方将其所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该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一)该房屋位于 ,房屋类型 ,结构 ,楼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附带车库约 平方米,阁楼约 平方米,装饰装修情况为 。

  (二)该房屋所有权证号: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出让/划拨/其它】,土地使用权证号: 。

  (三)附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包括:(名称、品牌、型号、数量) 。

  第二条 甲方担保

  (一)权利担保。甲方对所转让房地产的权属提供如下担保:

  1、保证该房地产证照齐全是符合国家及本市关于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承诺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交易时不存在被查封、抵押及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权利瑕疵和负担,保证乙方不受第三人合法追索。

  3、若该房地产在交易前已存在有关税费及设施安装费等债务纠纷,甲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办妥结清,如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因该房地产存在权利负担或债务纠纷而引发诉讼等争议处理程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质量担保。甲方保证所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有通常的居住使用功能,交易之前邻里之间无公用面积纠纷等矛盾,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在保修期内出现内在结构和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当积极协助乙方向责任第三方主张权利。

  第三条 成交价格

  该房地产按套计价,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以下均以人民币结算),该成交价款包括: 【□a仅指该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本身价格;□b还包含附随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价格】

  第四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一)截止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作为购房担保。在申请办理房屋

  (二)除定金之外的剩余房款元整【¥】,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种付款方式:

  a.乙方应于甲乙双方完成房屋产权交易过户申请手续签字之日一次性付清。 □b.乙方采取贷款方式付款

  1、乙方应于给付甲方首付款 元整,剩余房款元整申请贷款。

  2、乙方应于 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贷款机构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等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贷款手续。贷款部分的房款应于贷款机构放款的当日直接给付甲方。

  3、如贷款机构实际审批贷款额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或贷款未获批准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a.乙方应于贷款机构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补足应交款。

  b.合同终止,甲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c.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第五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于 腾出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并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作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二)该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对附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情况进行清点查验,并办理交接手续。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本合同记载的各项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被损坏、拆除的,甲方应按购置同等设施、设备的市场新品价格或修复同类工程的市场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付日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应在房屋交付前结清;以上费用的付讫由乙方查验,交付日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承担。

  (五)甲方应于 前将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 产权过户

  (一)甲乙双方同意于共同携带相关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全面地履行相关手续和提供完备资料。

  (二)房产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三)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发生的税费按以下第种方式承担: □a.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四)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等房屋附属事项过户手续。

  (五)在房地产权过户未办理完毕前,如遇规划拆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拆迁手续,有关拆迁安置补偿的权利和义务均归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除贷款机构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未付款的向甲方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甲方应自解约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除违约金和应付税费之外的已付款。

  (二)除不可抗力影响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或迁出户籍关系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房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

  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三)甲方或乙方未如约履行义务,造成交易过户延期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完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四)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故意隐瞒该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已抵押的事实,或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又将该房屋出卖或抵押给第三人,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照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其它约定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被解除的,参照本条第1、2款执行。

  第八条 中介服务

  (一)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以下服务:提供真实有效的订约信息;充当订约介绍人和撮合人;提供法律咨询,拟定合同文本并协助、指导订立合同;协助办理或代办交房、过户及贷款等手续;为双方签订和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创造便利。丙方在办理委托事务中需缴纳的手续费、工本费、材料费及印刷费等费用概由委托方承担。

  (二)中介服务费共计 元整【¥ 】(其中代办过户及贷款手续费为元),由 承担,应于付清。甲乙双方未能交易成功的,中介费不予减免;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合同的,双方各承担50%;若甲方或乙方违约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未能交易成功的,由违约方或过错方承担全部中介费。

  (三)丙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或乙方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中介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九条 补充或变更约定事项(对以上条款的变更约定,效力优先于原约定) 。

  第十条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当事方另行议定,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为办理贷款或产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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