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厂房及场地事宜,特制定本合同。
一、出租厂房及场地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及场地座落在九台市第三十中学后院,出租的厂房为南侧房屋西半部分(原电焊房及烤漆房)和西侧库房,房屋总面积约200平方米。出租的场地为原场地。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及场地作为企业场地使用,用于加工纸壳及塑料制品和仓储。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厂房及场地租金及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一次性支付租金10000元后,乙方协助甲方在20天之内把空场地、空屋等移交乙方。
3-2该厂房及场地租赁期自20xx年3月18日起至20xx年3月18日。如果续租,在同等价格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3-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厂房及场地,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厂房及场地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其他费用
4-1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厂房及场地所发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当月结清。
4-2 乙方生产经营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取水许可证涉及的费用)、排污及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乙方可以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乙方改变现有房屋结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乙方装修、改造现有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乙方另需新建房屋,其方案、预算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7日内返还该厂房及场地,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500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该厂房及场地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6-2 乙方返还该厂房及场地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6-3 乙方返还该厂房及场地时如有损坏,按实际损失,按市场价计赔。
七、终止(解除,下同)本合同的条件
7-1 因国家建设等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搬出。
7-2 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投入的维修、改造资金和垫付的建设资金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退还乙方未使用部分租金,甲方给付乙方垫付的新建房屋资金。
八、其他条款
8-1甲方保证租赁厂房及场地权属为甲方所有,甲方有独立处置权,不受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家庭人员)干涉、追索。甲方保证租赁厂房及场地没有债务纠纷。
8-2 乙方在使用期间,要保证厂房及场地的一切安全,如发生火灾及盗窃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从接管之日起负责九台市教育新星教学设备厂的看护工作,保证未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不丢失、不损失。
8-3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8-4 甲、以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