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俞慧萍 (以下简称乙方)
为更好搞活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位于 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 所属土地约 亩的
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租地界址 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作苗圃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20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土地面积为 亩;年租金为 /亩 ,合同期总租金为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壹 月叁拾日前交纳给甲方。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策划。
3、租赁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4、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5、在租赁期内,若政府需征用该土地,因征用产生的'土地费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但的乙方苗木移植、补偿费归乙方所
有。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各执壹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见证方:
盖 章: 盖 章: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