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农民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便群众,加快新农村建设。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座落在隆盛镇平坡村清塘组旱冲、迷龟冲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开办红砖厂。本着双方有利原则出发,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及范围:
甲方出租给乙方开办红砖厂的土地位于平坡村清塘组的旱冲(含旱冲水田和全部山岭)以及与旱冲岭连同在一起的迷龟冲西面的部分山岭;四至界址为:东至清塘组迷龟冲西面集体顶端行的荔枝树根上3米横线直至黄广全荔枝树边党屋过旱冲的山路为界;南至岭顶分水界以及到黄广全迷龟冲责任山与潘世权责任山分界线直至本生产组集体荔枝树根上3米横线为界;西至北宝二级公路边为界;北至黄广源责任山、岭顶党以林荔枝果园山为界。各农户出租土地的具体面积详见附表。
二、租赁土地期限: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时间为壹拾贰年,从起至止。
三、租金及租金交付办法: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土地租金为:水田每年每亩为壹仟斤谷,山地每年每亩为陆佰斤谷。租金的支付办法,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按年度支付,一年一次;第一年的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清给甲方,从第二年起至第十二年止,各年的租金乙方应在每年的一月底前一次性用现金折算交清给甲方各户(谷价按上年本地七月十四圩前后三圩和冬至前后三圩日的平均价格计)。逾期不交清者,按乙方违约处理。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①在租赁期间,允许乙方在租用土地上挖坭土用于生产红砖、出售。但如土地界址出现纠纷,甲方要自行解决,如出现土地以外的其他纠纷及社会的治安问题,要协助乙方及地方政府处理好。
②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无理取闹乙方,不得干挠、破坏乙方的正常生产、生活,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无故终止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的停产或其他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③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提高租金或无故终止合同,也不能无理阻抗或破坏乙方进行生产建设和生产经营,否则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土地租金中扣减,不足部分乙方有权依法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但个别违约的则按上述条款追究违约者责任。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①乙方在租赁期间,要依法生产,自负盈亏,如果出现债权债务责任问题以及其他一切问题,一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②乙方在租赁期间,如确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洪水(黄泥水)对下游农作物被冲坏冲毁造成损失的,或确因烟雾污染造成果树损失的要进行赔偿,先由乙方与被损害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经有关部门调解赔偿、或依法办理,与甲方无关。如乙方拒绝赔偿或作出赔偿决定后十五天内,乙方不进行赔偿的,受损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赔偿;损害后果发生后,如受损方拒不与乙方协商或在有关部门作出赔偿决定后,受损害方十五天内拒不领取赔偿款的,视为受损方放弃乙方对其的损害赔偿权利。
③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能用甲方的土地抵押借款。
④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扣押乙方作为清理费用的壹拾万元押金作为违约赔偿。
⑤乙方在租赁甲方土地上挖坭生产红砖时,要以最近的北宝二级公路路面为标准,不得挖低于二级路面。
⑥合同期满,乙方必须把租赁的土地归还给甲方。乙方提供一份地形现状图,以便于甲方解决土地界址问题。⑦乙方办厂期间,红砖厂及租赁山岭的山面水不得从迷龟冲出,迷龟冲山面应比二级路路面高一米。
六、在租赁期间,乙方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招收甲方(含家庭成员)入厂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提出抗议,但甲方人员入厂后要遵守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乙方可依厂规开除甲方人员出厂。
七、在租赁期间,乙方的财产权及土地租赁使用权,可以允许乙方的配偶、子女承接或继承,也允许乙方转包、转让,但本合同的内容不能变更。如乙方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能生效,否则按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处理。
八、(一)在租赁期间,本队村民建房,向乙方购买红砖的,乙方应按当时本厂的红砖销售价格优惠2分/块给甲方使用(以实际使用为限)。
(二)在租赁期间,如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所租赁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厂房、机械设备、砖窑等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九、在租赁期间,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与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有改变;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属甲乙双方违约,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力效力。
十、租赁期满后,甲方如再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不再承租,在承租土地上的房屋、杂物、建筑物要在三个月内搬迁处理清楚:
①烟囱要清到混凝土底部,并填回泥土。
②其他的清到从窑轨面下30公分,液压顶车机座清到混凝土底面,并填回土。为保证租赁期满,乙方不再承租后的场地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在签订本合同三天内,乙方存放伍万元以甲乙双方共同设立的帐户存到信用合作社作为场地清理押金。XX年元月一日再存伍万元到上述相对应信用合作社帐户,作为清理费用押金,共壹拾万元。如果乙方不续存5万元,视为乙方违约,并且乙方所存的伍万元归甲方所有。合同期满,乙方如按要求完成场地清理工作,押金及利息甲方在十五天内退还给乙方。
十二、违约责任: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不遵守,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要赔偿乙方的全部投资款和因违约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终止合同;如乙方违约,要补交足未到合同期限实际年份租金给甲方,乙方必须以现金补足。否则甲方有权扣押不足部分租金的相应金额机械,并终止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生产组一份,乙方三份,送隆盛镇企业站、平坡村委会各一份。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交付押金后生效。
甲方: 出租方生产小组组长(签字):
出租方承包经营户户主(签字):
出租方村民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