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制的概念不包含价值;法治包含了价值内涵,强调了人民主权。
2、法制只是强调形式意义方面的内容,而法治既强调形式意义的内容又强调实质意义的内容。
3、法制更偏重于法律的形式化方面,强调“以法治国”的制度、程序及其运行机制本身,它所关注的焦点是法律的有效性和社会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