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只要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无权要求继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