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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三妻四妾”是一种常态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在很多人看来,古代男人只要有钱,就可以娶个三妻四妾,似乎这是当时的常态。事实上,只能说你想太多了,并非像你想的那样美好。

春秋战国的时候,诸侯割据四方,诸侯们纳妾的现象开始萌芽发展,原本《礼记》中规定天子后宫的妃嫔数量不能超过120人,但是当时的齐襄公仅仅作为一方诸侯,后宫就号称有“九妃六殡,陈妾数千。”虽然听起来有点夸张,但是足见当时诸侯们纳妾之风的盛行。

到了秦始皇时期,后宫妃嫔数量基本上达到了上千人,到了汉朝后宫的妃嫔则就更多了,少则一两千,多则三五千。不过这些对于唐玄宗来说真是小巫见大巫了,他保持着后宫4万人的纪录无人能破。而在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所谓的“三妻四妾”并不是普通人的特权,而是当时权贵皇族才有的权限,而一般的老百姓是不能够三妻四妾的,还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形式。

而到汉朝的时候,在朝廷任职的官员才被允许纳妾,在此之前也是不被允许的。不过娶进门的小妾不能从正门进家,只能用轿子从侧门或后门抬进去。

唐朝的时候,虽然纳妾比以前更为容易了,但是依然有很强的约束力。唐朝的律令规定:纳妾首先要征得男方妻子的同意,若是妻子不愿意的话,那是纳不成妾的。最典型的就是房玄龄,他当时有这方面的想法,但他的妻子死活不同意。就算房玄龄贵为宰相,但妻子不同意也丝毫没有办法,毕竟你总不能带头违背大唐的律令吧!

到了明朝的时候,男人娶个三妻四妾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当时的大明律令规定:“男子年满四十无子者,可纳妾。”虽然明朝纳妾已经合法了,但是规定了男子年龄必须要满四十岁,且没有儿子才行。也就是说就算你有钱,也不是能随随便便的纳个妾,否则就是违反大明律令,可要吃官司的。

综上可见,虽然“三妻四妾”在古代是存在的,但并不是一种普遍的常态,而只是极少数人的一种特权,除了古代的皇族贵胄、达官显贵享有这种特权之外,普通百姓基本上还是一夫一妻制的。即使到了明清时期逐渐放宽这一政策,但归根结底也是为了起到延续香火,繁衍后代的作用。

到了民国的时候,“废妾”逐渐被提上了议程,梁启超还专门写过文章宣扬婚姻上男女要平等,还创立了“一夫一妻世界会”,取得了一定才成效。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纳妾”这一恶习才被彻底的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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