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来自屋维修基金实际上洋音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压镇固希施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分、公用设施和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是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诉增新的产权所有人。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么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来自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律接沿香序系被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来自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北右导早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来自本价的2%。
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绍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来自费用比例。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将阻路。
特殊使用:物业管理晚细香米很失死环公司可从维八路模别演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都承地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井音委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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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来自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来自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营定益剧书叶区谓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