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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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57
您好,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具体信息还可以通过:
一、登陆当地社保网站查询;
二、拨打社保服务电话12333查询;
三、通过第三方平台查询(如:微信)等方式查询。
查询方法如下:1、投保地电话相应报身份证号码查询;2、找到所在地社保局有多功能查询一体机,输入身份证号码可以;3、找到你所参保的单位人力资源部查询;4、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益记录,定期将个*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