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3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58
如果是来料加工:双方委托加工协议中只约定了提供的主材数量和应该交付的加工产品数量的,可以对所收到的材料只作备查登记,是属来料加工可以不核算其价值。
你单位发生来料加工做:
借;“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等。
2.来料产品完工结转做:,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3.确认应收的加工费,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XX单位加工费”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
4.结转材料加工费做: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