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票自查报告如何写,账务如何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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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7 13:28

首先要明确滞留票产生的原因,落实责任,叙述详情,明确应负的责任,保证不再犯同样的错误等等。滞留票产生的原因:一是部分纳税人受利益驱动为隐匿进销痕迹,采取购进商品货物和销售商品货物都不入帐的手段偷逃税款。因此,取得的进项专用*不进行认证抵扣,形成滞留票。二是部分企业采购人员取得的进项专用*不慎丢矢,未向财务等有关部门报告,致使进项*超期不认证,形成滞留票。三是有些纳税人由于支付不起货款,销货方商品货物已发出因此开具专用*,但购货方不能及时付款,销货方就始终压着*不给,因超期不认证形成滞留票。四是有些纳税人开具的专用*,由于开具错误,购货方因此退票。销货方首先开具一张与原*内容一致的红字专用*冲销,然后再开具一张正确的专用*给购货方。最初开具的错误*虽然被红字*冲销,然而这张专用*超过3个月不能认证,形成滞留票。滞留票,不影响会计上的处理。因为滞留票的概念限定于超过90天而未予以认证的*,既然是超过90天,那就是一张废票了。
对于销售方,账务处理在确认收入确认纳税义务的时候,就已经完成。
对于购买方,即使再做账务处理,也只能全额计入采购成本,也就是说*专用*视同一张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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