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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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4 22:57
各市地税局涉外(国际)税收管理机构:
近年来,全省各级地税涉外部门高度重视税收情报交换工作,严格执行《税收情报交换管理规程》和《税收情报交换工作保密规则》,认真受理外来情报的核查、上报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为开创我省情报交换工作新局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情报交换实际作中,仍有不少地方存在核查内容不全面、核查报告撰写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提高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水平,根据《税收情报交换管理规程》和《税收情报交换工作保密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税收情报核查报告格式明确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标题。核查报告标题为“关于XX国XXX(姓名或公司名称)税收情报核查情况的报告”,涉及个人的应在姓名后加先生或女士。
二、开头。报告开头必须引用省局税收情报核查通知的文件名称、发文字号,并简要介绍组织、重视情况,说明是否查结。
三、正文。报告正文须由基本情况、核查过程、核查结果、处理结果等四部分组成:
1、基本情况必须包含以下要素:纳税人姓名、国籍、任职单位、地址、来华及离境时间等;如为公司,需查明企业性质、主营业务、投资规模、主要经济指标等;需说明的其他有关情况。
2、核查过程应简要介绍核查部署、组织、核实等过程,以及为收集信息所采取的检查、调查、询问等措施。
3、核查结果必须明确外来情报中涉及的款项是否属实以及是否涉及其它收入,是否已申报纳税,按规定应如何纳税等。
4、处理结果指对所涉及纳税人的最终税务处理结果,如查补税款金额、加收罚款、滞纳金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情况。
四、附件。报告必须附报证明相关款项支付、交易的有效凭证复印件、证明相关纳税情况及税务处理情况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和税务处理决定书。
希望各级地税部门高度重视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建立健全核查、处理工作机制,确保每项情报查深、查细、准确无误,充分发挥税收情报打击国际偷漏税的作用,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
参考资料:可以查查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