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成立的目的是什么?主要任务有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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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8 03: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成立的目的是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是中国*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伟大创造。按照*,农村建立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实行基层群众自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一个重要方面。广大农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行村民自治,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推行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由于我国有几千年的封建传统,农村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农民的民主意识还比较薄弱,还有一些农村干部对农村村民自治的认识不够,农村村民自治在有些地方执行得还不尽如人意。因此,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保障村民自治,发展农村基层直接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关系到国家长远的建设与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但相对城市来说,农村的经济社会虽在快速发展,但农村经济文化仍然比较落后,建设和发展的任务十分突出。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项战略任务被确认下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争取把中国的老式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可以极大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促进农村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村委会的主要任务:(一)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二)调解民间纠纷。(三)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四)向*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公共事务是指与本村全体村民生产和生活直接相关的事务,公益事业是指本村的公共福利事业。两者有所不同,但又不可以截然分开。在实际工作中,村民委员会兴办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主要有修桥建路、修建码头、兴建水利,兴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植树造林、整理村容、美化环境,扶助贫困、救助灾害等。村民委员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着眼于解决村民生产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第二,要实事求是,量力而为。这就需要从本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本村村民的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考虑本村经济和村民的承受能力决定办理的事项。第三,要坚持民主自愿的原则。要坚决制止强迫命令、违背群众意愿的瞎指挥做法。

调解民间纠纷是村民委员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这项工作主要由村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委员会完成。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利益的冲突,邻里之间、家庭内部、村民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纠纷,如婚姻、家庭、继承、房屋、财产、借贷、宅基地、买卖、委托、保管、水利、土地、山林、损害赔偿等纠纷,还有一些轻微违法的刑事纠纷。村民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要坚持以下原则:第一,依法调解;第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第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在我国,维护社会治安,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是*行政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但是,我国人口众多、分布地域辽阔,仅靠*机关来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是不够的,必须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参加社会治安工作。因此,法律赋予村民委员会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村民委员会的这一任务主要是通过下设的治安保卫委员会来完成。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同*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通过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使上下沟通,下情上达,可以使*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村民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使各级*的工作都能建立在充分了解下情的基础上,避免决策失误。村民委员会反映意见、建议和要求,主要是向乡、镇*,但又不限于乡、镇*,还可以向县以及县级以上的各级*反映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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