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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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7 17:36
这个问题具体回答建议你给湖北上善机电产业城打个电话进行咨询下,我们所了解的招商*肯定有限。
一、宏观*
湖北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依托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同时享受三大宏观*。一,作为全省唯一“跨江合作示范区”,可享受省*各部门在规划编制、*实施、资源配置、项目安排、改革创新等方面重点支持;二,作为省*全省十家“专项改革试点”之一,可在机制*上实行“先行先试,借力发力”;三,享受武汉城市圈“五个一体化”和大别山*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的优惠*。为助推区域企业更好发展,浠水县委县*在项目布局、产业扶持、金融信贷、财政投入及用地、税收等方面提供更多的利好条件。
二、用地*
工业用地地价一般为6万~10万元,对央企、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项目、单体投资超过3亿元的工业项目、亩平创税8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过5000万元的现代农业、文化、教育、卫生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过1亿元的商贸物流、旅游项目扶持*实行“一事一议”;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期满后可依法申请延长。在使用年限期间,土地使用权在依法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项目投资强度为150万元/亩,投产后亩平税收不低于4万元,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系数≥45%,绿地率≤15%。配套生活及办公用地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参考来源:浠政办发〔2017〕15号、鄂政发【2014】24号文件)
三、税费*
1.凡属国家产业*鼓励类的投资项目,执行国家统一的税收优惠*。
2.入园工业企业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征后奖。
自投产之日起,企业*奖励3年,每年按县级留成部分50%予以奖励;企业所得税奖励5 年,前3年每年按县级留成部分100%予以奖励,第4年、第5年按县级留成部分50%予以奖励。
3.耕地占用税、契税先足额缴纳,再根据项目投资额按不同比例给予奖励。
固定资产投入在3000万元-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按50%给予奖励;固定资产投入5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的工业项目按80%给予奖励;固定资产投入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按100%给予奖励。对*、所得税年纳税总额首次过1000万元的企业,另外给予100万元特殊贡献奖。对低碳、绿色、循环经济项目,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企业缴纳的排污费按县级留成部分60%给予补助。
4.入园工业企业建设期间的行政审批事项,属省、市审批的,只代收省、市应收的*费;属县内审批的,一律免费。
5.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向落户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业企业提供有偿服务时,其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不超过国家*现行标准下限的30%收取。
(参考来源:浠政办发〔2017〕15号)
四、财政优惠*
1.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入园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同时获国家级和省级科技进步奖的,取最高等次给予以奖励。
2.支持企业加强品牌质量建设。
入园企业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18001质量健康安全管理认证、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的,每获得一次认证奖励5万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称号的,每个奖励20万元;获得“湖北省名牌产品”称号的奖励5万元;获得湖北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奖励5万元。获得中国出口名牌和省级出口名牌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获得湖北省“长江质量奖”和“黄冈市大别山质量奖”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3.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入园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的,每个展位补贴2万元;企业通过国外市场的产品认证、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等认证费用和产品检测费用,每次认证和检测补贴2万元。
4.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
入园企业纳入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的试点企业,分别给予30万、10万、5万元补贴。
5.鼓励企业挂牌上市。
园区上市企业除享受省、市*外,在主板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在创业板上市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奖励60万元,挂牌后两年内若有新增股权、债务债权融资或重大并购重组的,再奖励10万元;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奖励30万元,挂牌后两年内若有新增股权、债务债权融资或重大并购重组的,再奖励5万元。
6.支持企业推进节能减排。
对列入国家和省级清洁生产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的企业,一次性补贴10万元;对争创并纳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的园区和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上述奖励按《县*办公室关于印发浠水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浠政办发〔2015〕28号),依程序办理。
五、金融优惠*
规模以上招商引资企业正常经营中,因归还银行贷款带来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的,可依照《县*办公室关于印发浠水县中小企业过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浠政办发〔2017〕13号)申请过桥资金。
企业建成投产且进入规模以上企业的,依法申报缴纳了生产经营期间的各项税收,符合大别山产业发展基金扶持条件的,当年内县*可以通过大别山产业发展基金对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贴息。
六、用工保障*
在园区内招商引资企业就业员工的子女,在就学方面,享受企业所在地居民同等待遇。招商引资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股东、总经理人员的子女可自主择校就读(教育部门有特殊*除外)。
七、配套设施*
*负责“五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通信、通有线电视和土地平整,水、电、路、通信、有线接至企业围墙外,建设的电力线路属企业专线的,建设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同时设立浠水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发展基金和财政贴息资金,兑现落实各项扶持*。
八、服务措施
提供周到投资服务满足企业需求,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一)实行专班服务制。在项目签约时,明确一名县“四大家”领导牵头,组成服务专班,负责为企业提供“八个一”全程服务。服务专班一定三年不变,保持服务的连贯性。
(二)实行证照*。招商项目合同签约后,由服务专班和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招商引资“绿色通道”为其全程代*照等各类手续,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审批手续。
(三)实行封闭管理制。对企业实行封闭式治安保护,杜绝周边村组村民干扰企业正常建设、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