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冲红怎么做账务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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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31 17:09

跨年冲红因为去年已结账,调未分配利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贷应收账款同时借库存商品贷未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结转
借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31 17:1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亲,您好,根据您的问题,答主这边查询到的信息是:跨年的*可以红冲

跨年的*红冲的规定

**可以隔年红冲,但是在六个月以内,不能超过认证期和冲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

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因此,超过认证期专用*,不能开具红字专用*.普通*可以开具红字*.

开红字*期限是90天,过期就无法开了(防伪税控系统不让开),也不能开了,不给你批准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因此,超过认证期的*专用*,不能开具红字专用*.而*普通*可以开具红字*.

能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希望我的解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不 明白的地方,请您进一步详细的描述您当前的问题,或者提供该问题的相关信息,以便答主能够更好的 为您进行解答,做更好的服务,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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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的会计处理

1.跨年取得的*未在当年确认费用(在做上年汇算清缴的时候做纳税调减):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跨年取得的*,费用已经在上年做了预提:

(1)预备考录: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

(2)跨年汇算清缴取得*入账:冲销预提费用的科目,然后正常做费用即可,这样汇算清缴是不用做处理的。

(3)如果在汇算清缴之后取得*,需要做纳税调增,待*取得时做冲销预提费用的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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