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1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7:42
一,公民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也可以是集体),或者继承人签订扶养协议,并转让其房屋(作为扶养的条件);
二,我国的《继承法》里有明确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7:42
写个遗赠协议即可。具体格式网上很多。但要注意,儿子对没有生活能力的老人有赡养义务。所以遗赠协议中如果所附的条件属于法定义务的,该条款无效。切记。
参考资料:http://news.sina.com.cn/o/2003-10-01/02018455s.shtml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7:42
一是可以先写一分遗嘱,如果儿子将来不孝,老人可以改遗嘱。
如果非要过户,可以按赠与过户,理论上说,如果儿子不孝可以收回赠与,也可以书面确定一些条件,约定达不到则可收回。追问书面怎么写,能说一下格式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7:43
比较傲稳妥的做法是先到公证处办理此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协议,然后凭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增房产加共有人登记手续。
老人所拥有的产权部分由遗嘱指定为儿子继承。具体写法我在这就不详述了,可以在办理公证时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文本订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7:44
可以考虑先不过户,让儿子居住使用。如果儿子得房心切,而你也愿意将来把房子给他,就立下遗嘱指明由他继承房子,遗嘱是由你掌控的,他若不养老,老人随时可以更改遗嘱内容,收回成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