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得办理有没有时间,程序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37

我来回答

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14:04

领失业金有时间*,需要在失业后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之后才可以领取失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15:22

  领取失业金是有时间*的,超过规定的期限则视为自动放弃,但是下次申领时应与本次未参保缴费时长类计算后再对应当事人的最终领取时长。具体的时间*及程序如下: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16:57

只有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被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单位与职工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同时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等有关资料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失业人员应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领取本失业期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的档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经办机构负责管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18:48

缴费单位应当在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档案转移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其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