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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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0 20:07
在第二十类。
第二十类家具,玻璃镜子,镜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注释] 本类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部件和不属别类的塑料制品. 尤其包括: 金属家具和野营用具; 床上用品(如床垫、弹簧垫、枕头); 镜子及陈设或梳妆镜; 非金属牌照; 非金属又非混凝土制信箱. 尤其不包括: 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特种镜子(查阅按字母排列的分类表); 实验室中的专用器具(第九类); 医用专用器具(第十类); 床上用布制品(第二十四类); 鸭绒被、褥(第二十四类).
• 2001 家具
• 2002 非金属容器及附件
• 2003 非金属的工业、建筑配件
• 2004 镜子及部件
• 2005 不属别类的竹、藤、棕、草制品
• 2006 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牙、介及不属别类的工艺品
• 2007 非金属牌照
• 2008 食品用塑料制品
• 2009 禽、畜等动物用制品
• 2010 医院用身份证明手镯
• 2011 非金属棺材及附件
• 2012 非金属家具附件
• 2013 垫,枕,睡袋
• 2014 非金属的门、窗附件及紧固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0 20:07
中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在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这样可以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正当扩大,也有利于审查人员的核准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