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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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3:09

职,顾名思义,是指高等职业教育,也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显然是高等教育的一类,然而时至今日,仍然有许多人存在误区,误把高职当成职业高中,把高职和中等职业教育相混淆,其实,现阶段的高职就是我们过去经常说的大专。

那么怎么给高职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呢?我们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它是高等教育;它是职业技术教育;它是职业技术教育的高等阶段。

高职在我们国家的发展历史

1、我国1985年颁布的《**关于教育*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决定”颁布以后,全国先后建立起126所职业大学,举办高职教育。

2、1991年,我国颁布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决定”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方向、任务、措施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并再一次重申建立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体系问题,也再一次提出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任务。

3、1994年,全国召开了教育工作会议,会后由*颁布了《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会议明确指出我国教育今后发展的两个重点,一是基础教育(重中之重),二是职业技术教育。“纲要”更加明确指出:“职业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现代化的重要支柱。”“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有计划的实行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分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逐步形成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共同发展、相互衔接、比例合理的教育系列。”“积极发展多样化的高中后职业教育和培训。通过改革现有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大学和*高校以及举办灵活多样的高等职业班等途径,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4、1996年,全国召开了职教工作会议,同年,全国*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职教会议提出,通过*分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通过“三改一补”(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大学、*高校改革;中等专业学校办高职班作为补充)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同时,《职业教育法》的颁布使职业教育走向了依法治教的道路。《职业教育法》的第13条指出:“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

5、1998年,全国*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明确指出:“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设置的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在本法中非常明确地把高等职业学校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确定了下来。

6、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标准分类”将教育分为七个等级:学前教育为0级、小学教育为1级、初中教育为2级、高中阶段教育为3级、高中阶段与大学阶段之间有一段补习期教育为4级、大学阶段教育为5级、研究生阶段教育为6级。“标准分类”将大学教育(5级)分为学术性为主的教育(5A)和技术性为主的教育(5B)。“标准分类”对学术性为主的教育(5A)描述为:“课程在很大程度上是理论性的,目的是进入高级研究课程和从事工程要求的职业作充分的准备。”“标准分类”对技术性为主的教育(5B)描述为:“课程内容是面向实际的,是分具体职业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获得从事某个职业或行业或某类职业或行业所需的实际技能和知识,完成这一级学业的学生一般具备进入劳务市场所需的能力和资格。”从“标准分类”可以看出,5B就是我国所追求的高等职业教育,它的发展是世界教育的总趋势,而不是一个国家的现象。标准分类的颁布,使高等职业教育得到了权威性的确认。

7、1999年6月全国教育工作会召开,***颁布了《加快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决定”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技术应用型人才。”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高职是高等教育、是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高等阶段的概括,是确定无疑的。

高职和大专的关系

大专,通常指的是学历上的概念,即学历层次为大专或专科。而高等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类型,一种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我国高等教育从学历上可划分为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而从类型上划分,专科层次学历又可分为高等职业教育与学科教育两种不同类型。也就是说,虽然学的内容不一样,但都是大专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三教统筹”的指导思想,即普通大专、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短期大学为一类学校,都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学校的培养目标。从1999年开始国家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到今天基本上所有的专科院校都已逐渐过渡到高等职业学校,包括综合性大学里的专科也都已转变为职业技术学院,称某某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从专科这个学历层次上,通俗地讲,专科就是高职,高职就是专科。

高职毕业生可享受的待遇

高职学生修完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并与过去的普通大专毕业生享受完全同等的待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高职毕业生可以报考本科(专升本)和研究生教育,继续深造。

最后,高职是否只限于大专学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请注意本文的标题,高职,只是现阶段我国的大专教育。职业教育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而逐步“上移”,是国际职业技术教育的总趋势。现阶段,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主要在专科层次,但近年来,本科层次的高职教育(简称“本科高职”)在我国部分高校已经逐渐开展起来。从概念上看,高职是培养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的教育。作为一种高等教育类型,高职应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多个层次;它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只是培养规格不同,并无层次上的差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修订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把整个教育体系划分为七个层次,第五层为高等教育第一阶段,包括专科、本科,以及“所有博士学位以外的研究课程,例如各种硕士学位课程”;第五层高等教育又分为5A和5B两类。5A相当于传统本科课程,是强调理论基础和为从事研究和高技能要求的专业工作做准备的高等教育,而5B是实践型、技术型和职业专门化的高等教育。根据这一分类不难发现,普通高等教育强调的是较强的系统理论基础,而高等职业教育强调的是较强实践技术和专门技能,二者的内部构成都可以包括专科、本科、硕士等多个层次。

参考资料:http://e.northeast.cn/system/2008/07/01/0513501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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