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12月四号日听后感作文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0:58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3:02

例文

 今天,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日”,我们学校举办了一场法制活动,有讲座,还有我们学生自己演的情景剧和模拟法庭,通过参加这次活动,我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
  要想防止自己成为被告人,就要做事三思而后行。在法制讲座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案例是:一个小孩因为饮酒时的一点小矛盾、小摩擦,就拎着一个酒瓶尾随被害人到厕所,趁被害人入厕时,打了被害人狠狠一酒瓶。被害人从此再也没有醒过来,成了可怜的植物人。从此两个好好幸福的家庭,被这不计后果的一酒瓶给毁了。所以我们做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要想防止自己成为被告人,还要学会分辨真正的友谊和哥们傻义气的区别。法官阿姨说他们审理的打架案件,只要是团伙拿着棍棒把人打伤,就要判三年以上。许多成为被告的孩子就是因为讲哥们傻义气,在朋友邀请一起打架时,不分对错、善恶,欣然接受,拿起凶器就出发,至于结果根本没考虑。通过听法制课,我知道了,同学、朋友遇到困难是一定要帮的,但是如果朋友要求帮的忙是违法的,比如帮忙打架、帮忙偷东西,不仅不能帮,还要劝阻朋友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这才是真朋友呢!
  在模拟法庭中我模拟的是审判长,前几天我在班里还真判清楚一件案件呢!事情是这样的:在上厕所的时候, A同学想打C同学,可是错打了B同学。B同学很生气,也还击了A同学一下,这下A同学可不依不饶了,就拉着B同学到操场解决。我怕二人打架,就跟到了操场,我学着审判长的样子给他们调解,我说,A同学你想打人是一个错,还打错了人是错上加错,你是犯了两个错;B同学还击你一下,抵消你一个错,你还剩一个错,你的错比B同学大,所以A同学要向B同学道歉。B同学同意,但A同学不同意还狡辩。我见说服不了A同学,就说,我判的道理你不服,那我们就去找老师平平理吧!A同学一听,自知理亏连忙说:“别别 我向B同学道歉还不行吗!”同学之间的这场纠纷就这样被我判好了,嘿嘿!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