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与留置权的区别 请用几个例子和通俗的语言解释一下 谢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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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5 11:23

1、成立条件不同

留置权: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质权:质权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

2、占有条件不同

留置权: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

质权: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

3、权力实现不同

留置权: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质权: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

4、消灭不同

留置权: 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质权: 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权利质权

百度百科-留置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5 11:23

质权是债务人把动产交付给债权人占有,来担保债务的履行。
比如,甲跟乙借一千块钱,把笔记本放在乙那里作为担保。甲到期不还钱,乙有权请求*把笔记本卖了还钱,这叫质权。
留置权,是债权人通过法定的合同关系已经占有了该物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处分该物品来实现债权。
比如,承揽合同,甲找乙木匠帮他做个柜子,付了定金。到期柜子好了,甲不付钱,乙有权拒不交付柜子,并且可以把柜子依法变卖后把自己该拿的钱拿走。
两个权利最大的区别有两个:
1、质权是由所有人交付给债权人占有,留置权人依据合同本身就占有标的物。
2、普通债务都可以设定质权,而留置权只有法定的情形可以,不能自己约定,比如承揽合同,保管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5 11:24

1.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留置权的行使对象仅限于动产,而且必须是债权人合法占有的动产,如果因侵权行为非法占有的,不能产生留置权。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者返还所占有的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2.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者权利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或者质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5 11:24

抵押权: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比如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在还不起债时,银行享有对房子拍卖后钱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权: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享有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比如将汽车质押给债权人,在还不起债时,债权人享有对汽车拍卖后钱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指债权人享有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对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予以留置,并就该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比如将汽车送到修理厂修理,到期不付款,修理厂有将汽车留置的权利。

区分:
1.留置是法定担保,抵押和质押是约定担保。法定担保优先于约定担保。
2.质押,留置是移转占有,而抵押是不移转占有。
3.留置担保的是动产,抵押担保的是动产和不动产,质押担保的是动产和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5 11:25

留置权是法定的,法律条文怎么说就怎么做,比如承揽合同。质权是非法定的,没有法律条文规定怎么去做,但是质权具有法律效益,比如质押汽车,质押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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