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怎么看待出租车拼车的行为?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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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05:11

我个人认为还是坐拼车要少掏钱,如果去一个同样的地方,座一个人也无所谓,只要不超过规定人数,大家都少掏点钱,大家都有利我个人认为还是坐拼车要少掏钱,如果去一个同样的地方,座一个人也无所谓,只要不超过规定人数,大家都少掏点钱,大家都有利

我个人认为还是坐拼车要少掏钱,如果去一个同样的地方,座一个人也无所谓,只要不超过规定人数,大家都少掏点钱,大家都有利我个人认为还是坐拼车要少掏钱,如果去一个同样的地方,座一个人也无所谓,只要不超过规定人数,大家都少掏点钱,大家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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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05:11

1。从法律的角度看,拼车这样一种社会现象,是属于公民的一种民事行为,既然是民事行为,就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从拼车的方式看主要有种方式,一是免费拼车,即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拼车行为。
二是有偿拼车,既收取一定费用的拼车。如果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拼车行为,是公民之间的一种互助行为,这种行为也不需要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核通过,由公民自行协商约定即可,是合乎法律的规定的。但如果是收取费用的拼车行为,则从现行法律的规定看,公民的经营活动必须经过相关主管机关的审核批准,核发营运证才能开展公路客运经营与收费,否则,就属于非法的行为。

2。拼车好处多多,诸如减少路堵、方便双方,也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这也是广大市民认同拼车的主要理由,但公民的民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强制规定的要求,收取费用的拼车行为虽然不合法,但与所谓的黑车还是不同的。
拼车只是一种自发的彼此提供方便的行为,并不是以拼车为主要经营活动或经营收入的,而黑车则是以非法营运为目的并获取主要经营收入的一种行为,拼车是一种有待规范的民事行为,而黑车则是必须依法予以打击或禁止的非法行为。

3。收费拼车有其一定的社会合理性,但其收费行为是没有经过相关的*部门批准的,是非法经营行为。另外从公平竞争的角度看,拼车行为与其它公路客运经营者之间也存在着不公平竞争的问题,拼车行为是在不交纳任何税费管理费的情况下开展经营活动的,而客运经营者是要交纳税费管理费的,拼车也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这就对合法客运经营者产生不利的营运环境。
因此,从客运经营管理的角度看,一是要维护正常的客运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客运市场环境,二是要依法对未经过批准而违法开展客运收费的拼车行为进行制止与处罚,行使*行政管职能,也是依法行政的需要。

4。在拼车行为过程中,对于各方都应注意什么呢?主要是人身安全与财产损失问题,拼车各方可以就相关的人身损害的赔偿与财产损失赔偿方式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约定,也可以约定对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进行意外保险,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签定书面的协议,这样对各方拼车人都有好处。

5。
虽然目前收费拼车行为是不合法的一种经营行为,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这种行为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如何引导或规范这种行为,如何修改法律法规,制订新的规范,并能使各方都能接受的一个结果,也是对行政管理部门的一个考验,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05:12

目前,各地城市黑车私运,滴滴出行风生水起,出租车司机的生存困境也成了不争的事实,这种情况下,司机要求拼车已成常态。

我认为,在出行难,打车难的情况下,出租车可以拼客,但必须征得第一乘客同意。当然,对一些恶意拼客现象,如不顺路拼客、超载拼客等,应当进行严厉投诉、打击和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05:12

  其实,诸如此类的拼车现象在车主中间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私家车的大幅增长导致城市交通越来越拥堵,北京、上海、广州等发达城市尤其严重,为此*出台多种*鼓励乘坐公交车,同时加大出租车的投放,减少私家车的出行。但是,公交车拥挤不堪,打车价格昂贵,事实上高峰期经常会打不到车。于是,很多白领开始选择拼车这种经济实惠又舒服的方式。其北京、上海、广州等重点城市拼车栏目的日平均发帖量高达万条。
  针对拼车现象,不同的人也有着不同的看法,不少人认为拼车不仅可以方便没有车的人,也可为车主节约一些费用,是一种多赢方式。更重要的是,拼车充分利用了车辆资源和道路资源,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通状况,从广义的角度看还吻合了*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旨。但也有人指出:拼车破坏了城市出租车行业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必须严厉打击,而且拼车隐藏着许多法律风险。还有人认为,拼车现象难以避免,*应加以合理规范和疏导,而不能一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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