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签定二十年租赁合同,第二年又签了一份补充合同,二十年合同到期后延长十年_百度问一问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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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3:17

摘要我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租赁的年限不得高于同一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31先签定二十年租赁合同,第二年又签了一份补充合同,二十年合同到期后延长十年我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租赁的年限不得高于同一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法律效力上来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但是事实上还是有效的因为合同是镇*和你签订的,*不会破产。如果认定合同无效,*就要对你们的损失做出赔偿。赔偿的数额是超过租地费用的所以不管以后经历几任*,都会保证租赁合同的实现您好,我现在前二十年的合同到期了,后十年的已经履行五个月了,我们今年租金他们2014年就预收了,今年又通过银行打到他们帐户48000元是明年的租金,他们又给退回来了,说要终止合同。我们现在手里有的证据一,补充合同延长十年到2031年二,*2008年给下的证明合同有效期到2031年,并且准于建筑,这样来了十几个企业。三,2012年9月6日我的对方资产经营公司,在补充合同上面又签字盖章此合同继续履行到2031年4月30日,这个时间算到期正好也不起20年四,他们预收的租金我们有收剧并入帐。五,可现在*要拆迁赶我走。六,这些建筑有*的老房有我们2005年盖的厂房,修的路打的地坪60余亩,以上情况请您指导我们这份合同有效吗,怎么应对对方和*,谢谢您!租赁合同在你方和*之间是有效的,即使*最终认定合同无效也是*过错造成的,如果*收回土地,需要对你们做出全部赔偿赔偿不仅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也要赔偿你们可以先拨打12345*热线反映和维权合同不是与*签的,是与*下属资产经营公司签的有镇*的盖章证明,*责任推卸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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