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5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3:17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房屋租赁合同也属于租赁合同的一种,需要按照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3:17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相关知识补充: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3:18
因为民法有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意思是房屋所有权转移了,也不能使原有的租赁合同受到影响。如果不规定一个最长的租赁期限,那么就会出现法律漏洞。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3:18
目前*对于这个20年还是有争议的。一部分认为20年只是规定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没有规定的必要。定期租赁到期之后,可以更新,每次在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如果租金很高的话,租期越长,对出租人越有利,租期越短,对承租人越有利;反之亦然。法律只能在保护二者利益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所以规定了20年的*。另外,租期太长,也不利于房屋的修缮和维护。最后,如果没有这个规定,我们很多聪明的国人,可能会想出以租代买的策略,去规避房产税等。以上只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