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签了房屋租赁合同 期限为20年 现甲方又说协议无效 说的在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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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21:30

租期二十年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如果协议本身未出现合同无效情形,双方签字认可之后当然有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22:48

噢..这个嘛..

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根据[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提示】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时间上是太长了一点点..不过应该还是有效的!

对于这些出尔反尔的人,我们就是应该坚决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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