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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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5:37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您的描述,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因为它要决定租赁物价值的回收。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多不可超过20年。根据我国最新颁布的《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不过在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民法典还规定了居住权制度。居住权制度的设立主要就是为了满足现今房价飙升的大背景下,更好的满足我国公民的居住需求,它不同于房屋租赁权的短期租赁,甚至可以为居住人终生设立,此外,租赁合同属于债权而居住权属于物权,物权具有的效力是很强大,例如,租赁合同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只要承担违约责任即可,但是在物权范围中,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法定情形是不能解除合同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更好地保护租赁一方的合法权益,也更利于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物上的价值。
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居住权制度将会大范围应用,如果不考虑继承问题的单身贵族和丁克家庭,居住权将会是一个非常好的制度,可以减轻大家买房的压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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