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39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7 07:49
物业中途撤离属于违法行为,业主委员会应该尽快接管,并且通过招投标,尽快招聘新的物业公司。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和*应出面负责管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列》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应予支持。
物业公司如果违反了和业主签署的具体合同,还可以依据《合同法》追究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7 07:49
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是不能撤离的。就房地产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要撤离的话,必须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出自己的物业公司后再撤离,并按规定给与物业公司总投资2%的资金,提供办公用房商用房等其他设施设备。